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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公司章程,申请营业执照需包含哪些内容?

录入编辑: | 发布时间:2025-07-10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名称与住所 嘉定公司章程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嘉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嘉定科技。公司住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XX路XX号,具体地址为XX室。公司名称和住所的变更需经股东会决议,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经···

第一章 总则<

嘉定公司章程,申请营业执照需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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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名称与住所

嘉定公司章程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嘉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嘉定科技。公司住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XX路XX号,具体地址为XX室。公司名称和住所的变更需经股东会决议,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经营范围

嘉定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三、公司性质与组织形式

嘉定公司章程第三条,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章 股东和股东会

四、股东资格与出资

嘉定公司章程第四条,股东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股东出资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五、股东会职权

嘉定公司章程第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股东会会议

嘉定公司章程第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

第三章 董事会

七、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嘉定公司章程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八、董事会会议

嘉定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章 监事会

九、监事会组成与职权

嘉定公司章程第九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若干人。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监事会会议

嘉定公司章程第十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 公司财务、会计

十一、财务会计制度

嘉定公司章程第十一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十二、利润分配

嘉定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十三、财务报告

嘉定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十四、公司解散事由

嘉定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十五、公司清算

嘉定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七章 附则

十六、章程的修改

嘉定公司章程第十六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十七、章程的解释

嘉定公司章程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十八、章程的生效

嘉定公司章程第十八条,本章程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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